通过 玛丽安娜·巴雷托*
社会学家 Gisèle Sapiro 对这本书的评论
Gisèle Sapiro 的新书 Peut-on dissocier l'œuvre de l'auteur? 从一个并不新鲜的问题开始,它涉及作者和作品的概念,随着作者形象的现代出现而获得特殊意义的社会建构。 概念在整个历史和文化中各不相同。 2001 世纪作者刑事责任的确立以及 266 世纪知识产权的确立,极大地加强了作者与其作品之间的关系,突出了“作者性格”的个性化,确立了福柯观察到,“这种基本的批评类别,'人与作品'”(Foucault,XNUMX 年,第 XNUMX 页)。
在 XNUMX 世纪,关于作者与其作品之间的密切联系的讨论呈现出新的轮廓,尽管它仍然受惠于深刻而古老的集体信仰。 如果作者通过应受谴责的行为(无论是私人的还是公开的)玷污了他的作品,那么使他与众不同的概念就会在既定的辩论中获得力量。 引发的争议造成了限制,媒体和社交网络放大了争议,同样,对于他们来说,创作者总是以自己的名义表达自己的人,一个孤立的存在,文学和/或艺术创作的造物主。
骚扰、恋童癖、侮辱、附属和支持法西斯政权的罪行,通常在作品本身中表达,种族主义、仇外心理、反犹太主义、性别歧视的言论是引发辩论的一些行为,通常受到小册子式反应的影响,有时会暴露倾向于拒绝的独裁立场,取消对问题的理性争论。 出于这些原因,作者邀请您检查混乱辩论的论点,以便澄清它们,提供能够让每个读者在这个舞台上定位自己的元素,使自己摆脱混乱和散漫的恶意,许多人有时,他们把自己强加为一种诋毁任何看起来像对手的人的方式。
在本书的第一部分,讨论了作者与其作品之间的认同形式。 它是从转喻、相似性和内部因果关系(意向性)之间的三重关系中构思出来的,如果乍一看加强了对彼此之间亲密关系的信念,那么在敏锐的观察下,它并不抗拒与策略的对抗作者本身,文化中介和作品的接受。 作为身份认同的形式,转喻、相似性和内在因果关系是使作品的形式和制度保护(例如版权)合法化的论据,这些作品的声望因他们自己及其创作者的生产和流通运动而蒙羞。
转喻关系是通过确定作者的名字来指定他的作品集来建立的,据称这是一个更大的有先见之明的项目中的连贯作品。 然而,流通和拨款运动质疑这种一致性,因为当作品公开时会出现两个现实:它们的范围的限制和它们单元的凝聚力。 作者的名字可以很好地指定他的每部作品,但是,当我们为此选择一个而不是另一个时,也就是说,当选择变得有选择性时,赋予整个作品凝聚力的周边就会发生变化。 当作品被划分为时期、阶段、流派时,可以观察到这种情况,使同一作者的两个描述不可互换(第 45 页),或者即使作者否认,也拒绝承认自己的作品。
作者与作品的相似关系指的是人,转喻关系中不会出现这种关系。 对作者道德责任的集体信念如此强烈,以至于最有力的证据证明了这一点 错觉,超越文化生产领域的边界,可能在于它的制度化,如版权立法所表达的,以及归咎于作者、创作者等的其他刑事犯罪。
作品将是作者个人的直接散发,大概两者之间有着密切的内在和心理关系。 这方面的另一个证据是虚构作品(寓言、隐喻形式、自传体作品等),这种形式有利于创造一个复杂的关系空间,作者的个性、他的传记和他的价值观之间的联系被小说作品所掩盖(第 56-57 页)。 然而,这些写作策略为解释打开了空间,只有使用作品外部的元素才能解释。 这是社会学为破译确定性的不一致而提出的第一个贡献:在其分析中建议不要将作品与作者分开,它在他们的认同纽带中面对他们。
反过来,意向性关系将它们识别出来,因为行动似乎是由自由意图引导的,没有决定,作为一个未改变的线性“项目”。 这种观点在社会和文化上不受锚定的意向性与作品的相对自主性的影响相冲突,而接受的时刻就是最好的例子。 在这个过程中,作品的道德受到质疑是合理的,而不是其作者的道德受到质疑。 因此,讨论作品冒着永久存在的风险的象征性暴力的重要性、它们的生产和接受条件必须受到质疑(第 88 页)。 否则,无论作者和作品本身如何,都会在“相似事物和不同事物之间的虚假相似性”(Bourdieu,2009 年,第 34 页)之间虚构对立。
因此,萨皮罗对本书的第一部分作了如下总结:如前所述,承载世俗集体信仰的三种认同关系被转化为分化策略,制止了引发争议的第二组论点。在当前的公开辩论中,即捍卫作者道德与作品道德之间不可分割的辩论。 两者之间的认同关系受到作品和作者三种类型的流通过程的质疑:在转喻中,由于作品周边及其内部连贯性的不稳定,认同变成了差异化; 在道德相似性上,通过作者、叙述者和人物之间的阐释博弈,实际上是作者策略和艺术策略的体现; 在意向性(内部因果关系)中,在作品的效果中,在作品公开时相对于创作者的自主性,在其接受过程中。
本书的第二部分专门研究作者、创作者的标志性案例,以及他们的行为和创作的责任公开对抗。[1] 作者着重于围绕事件引发争议的论点的放置方式。 分析上,它将它们分为两组现象:应受谴责的私人行为,强奸、恋童癖和谋杀罪,以及应受谴责的意识形态立场,煽动种族仇恨、反犹太主义、拥护法西斯政权等。
那些公开干预的人,无论他们是通过道德、政治还是美学原则来证明自己的立场,都是通过表明他们坚持第一部分讨论的认同原则来做到这一点,但仍然无法区分代表和为仇恨或歧视道歉。 在某些情况下,指责或防御的做法和策略会导致他们怀疑攻击或惩罚的身体和象征性暴力的长期存在。
如前所述,一旦成为公众辩论的一部分,影响作者和/或他的作品的事实,当一个和另一个的道德受到冲击时,就会汇聚成两种对事件的反应:第一种是基于单一化的概念作者的,也就是说,它主张将作者和他的作品分开,论点是作品是自主的,因此,无论作者的道德如何,都必须为自己欣赏。
然后,第二个陈述相反:作品与作者的道德密不可分。 自主与否,作品可以被审查吗? 在美国正在兴起的“取消文化”的激进视角下,是的:不仅是作品,它的作者都可以被排斥。 阐明类型学的两种反应:法国对凯撒的争论归因于波兰斯基并不要求对他进行审查,但要求公开辩论他的罪行和他的卑鄙行为; 第二个例子 “纽约时报” 他问是否是时候在伦敦的一次展览中谴责高更,因为高更被指控虐待儿童的法国画家的肖像(第 13 和 14 页)。 这些是从一个国家流传到另一个国家的这两组回应中所涉及的论点,为争议提供了具体形式。
这篇短文的目的是考察这两个极端立场的支持者的论点的一些发展。 一旦划定,它们就被综合成两个理想典型的结构,也许可以概括:例如,在法国被广泛接受的“唯美主义”立场,以及在美国强烈重申的更激进的“取消文化”立场。 换句话说,出现了一组带有某种普遍主义特征的论点; 另一方面,由于某种道德立场,加剧的敏感性和高不容忍门槛的产物,该国反对制度性种族主义的斗争历史证明了这一点。
如果这本书没有规定性的自命不凡,那么“专门研究文化宇宙的社会学家”的立场就很明确了。 它是在完善一种中介的观点,这种观点不否认作者的道德与作品的道德之间的关系,而是以一种相对自主的方式,即根据作品领域的特定标准来评判作品。文化生产,前提是,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不包含煽动对个人或群体的仇恨,也不为身体或象征性暴力道歉(第 20 页)。 这就是为什么他对文章标题中提出的问题的回答同时是“是”和“不是”。
只是因为? 因为作品和作者之间的身份认同永远不会完成,所以作品逃避了他。 它在生产过程中是自主的,它的存在是集体工作的结果,隐含在一系列文化中介的存在中。 同样,在接受过程中,它通过挪用的形式第二次违反了它,这在它们之间以及在作者的意图之间可能是矛盾的。 当它们流通时,它们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中传播,如果脱离它们的生产语境,它们可能会服务于作者再次逃避的兴趣。
此外,如果接受与“期望范围”的时间变化相关联,它可能会在另一个时间揭示偏见、歧视、以前容忍和不可接受的世界观。 它们是接受形式的特征,是“阅读操作”的特征(Bourdieu,2009 年,第 31 页),有助于突出作品的相对自主性。 看看海德格尔的例子,长期以来努力以绝对的方式判断他的作品的自主性,将它们与哲学家的法西斯政治联系分开,以及在推出他的作品时的争议 Cahiers 黑, 他们的反犹太种族主义委婉说法的载体。 他的排除是不够的,因为这也将免除他“对责任召唤的后果的责任”(第 166 页),债务人是他对他所生产的东西负有责任。 正因为如此,答案是双重的。
为什么不? 因为作品带有作者的世界观、他的伦理政治倾向的痕迹,无论是通过他的技艺变形还是升华。 需要承担关于它的责任,包括逃避它们的影响,无论作者在他的职业生涯中是成功还是失败。 同样重要的是,分析它的演变,与作者的策略和创作策略相关,面对文化生产领域的转变,它被刻在其中,并最终赋予它意义。
尤其是在这一点上,人文科学的重要作用是推动讨论,超越社会学已经实践的范围,并且不与作品的方法趋同,将它们与作者的传记和承诺区分开来。 新时代要求超越权威解释者和捍卫作品的社会历史方法的作者之间的界限。 这一刻需要共同努力来开展一项重要的“回忆工作”,即对作品的内部和外部进行检查。
这甚至会对人文学科作为学科的未来产生影响。 根据 Sapiro 的说法,只有他们能够创造出作品的“认知无意识”的社会历史,即使通过了“后代检验”,也需要被挖掘出来,以便从中消除任何为新的结构提供支持的可能性。民族主义、种族主义准则和仇外心理(第 229-230 页)。
打压他们,“取消”作者,就是无视作品的相对自主性,恰恰是拒绝衡量经典的地位,是升华他们的国内国际捏造,也就是无视作品本身的价值。推动他们的机制,与出于与其个人而非工作相关的原因而排斥并继续排斥妇女和少数群体的机制相同。 由于他们以及科学家、文化中介、编辑、评论家、翻译家等没有被拒绝,因此他们在这项重新阅读、重新评估和更新标准的工作中,在履行职责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最后,讨论让我们注意到,这些在国际上声名狼藉的案例可能与北美运动、#MeToo 和“c天使文化”,这两个邀请压制作者、创作者及其性别歧视和种族主义作品。 这些斗争的国际化力量,以及美国的主导文化地位,不应阻碍对知识或艺术作品生产条件的公开辩论。 同化审查制度,采取值得称赞的、“和善的”姿态,相当于消除辩论本身的成果,因为“它的存在对于提高对创造的社会问题的认识,更广泛地说,是至关重要的” ,对我们社会中使用的象征性暴力形式的集体反省”(第 19 页)。
总而言之,Gisèle Sapiro 致力于解决此处浓缩的两个问题:我们能否将作品与作者分开? 我们可以也不能。 双重答案使得很难提出以下问题,但不会使它无效:我们可以压制作者和/或作品吗? 不,条件是道歉和陈述是有区别的。 这是限制不应取消公开辩论的另一个原因,因为正是这种由女权主义、反种族主义或反种族主义运动或反对任何形式的歧视和煽动仇恨人口的运动所推动,可以提高对问题的认识仍然隐藏的,以挑起每个历史时期的容忍水平的提升。
为了理解我们巴西人之间争论的形式所提出的论点,我们仍然要反思我们如何回应他们:我们指责我们的作者、创作者和艺术家,我们压制他们的作品,或者我们讨论他们,他们呼吁承担他们的责任和共谋的后果? 开始辩论的材料并不缺乏。
*玛丽安娜巴雷托 是p塞阿拉联邦大学 (UFC) 社会科学系教授.
最初发表在杂志上 社会学与人类学, 航班。 11, ño. 3,2021 年 XNUMX 月至 XNUMX 月。
参考
吉赛尔·萨皮罗。 Peut-on dissocier l'œuvre de l'auteur? 巴黎,塞伊,2020 年,238 页。
参考书目
Bourdieu, P. (2009),“Les conditions sociales de la circul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idées”。 在:Sapiro, G.(右)。 欧洲知识分子空间。 从民族国家的形成到世界化 xixe-xxie 末世. 巴黎,La Découverte,pp. 27-39。
Foucault, M. (2001),“什么是作者?”。 在: 说和写: 这个蒂卡 – 文学与绘画、音乐与电影. 里约热内卢,大学取证,卷。 三,页。 264-298。
G. 萨皮罗 (2020), Peut-on dissocier l'œuvre de l'auteur? 巴黎,塞伊,238 页。
注意
[1] 从这个意义上说, Peut-on dissocier l'œuvre de l'auteur? 继续作者在其他作品中所做的讨论,但值得注意的是 动机,也于 2020 年下半年出版,其中涉及在公共道德方面赋予作者权力的过程,以判断 1944 年至 1945 年间在法国与德国占领的知识分子的责任为目标2020. 在一部和另一部作品中,作者的责任问题都与他的自主化过程相关联,尤其是在公共道德方面。 G. 萨皮罗 (XNUMX), 动机. 危机时期知识分子的责任(1944-1945)。 论文点。 巴黎,塞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