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 朱莉安娜·保拉·玛嘉烈*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随着商品形式的确立和普遍化,被剥削者和剥削者之间的联系具有了法律性质。
介绍
在当前危机和大流行的情况下,思考法律和国家在应对出现的困难中的作用的挑战出现了。 在这方面,通常会指出宪法保障有利于公共卫生和社会权利的重要性,以及需要人道主义政策来指导国家代理人的行动。
然而,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平台上,可以验证法律、国家和资本主义在结构上是相互交织的。 因此,法律领域的任何成就,尽管它可能具有相对重要性,但从眼前的角度来看,都不足以促进社会的结构变革。 同样,即使通过国家政策在援助最需要帮助的人方面取得了进展,这本身也不足以根除造成苦难、社会排斥和剥削的结构。
资产阶级人文主义以人的抽象概念为基础,宣扬自由和平等的理想是人类固有的条件,并打算将人作为历史的主体,它与法律意识形态密切相关,它允许资本主义的再生产本身。 从这个角度来看,人类由于其自身的人类状况而将自己呈现为法律主体。 然而,这种意识形态框架阻碍了对法律主体性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殊性这一事实的理解,这种生产方式通过工人与生产资料的分离,以对受薪工作的剥削为基础。
因此,自由纯粹意味着以允许买卖劳动力的方式自由订约的可能性,而平等则成为订约人的必要属性。 因此,任何以这种观念为指导的所谓的人道主义政策在结构上都是有限的,因为它不会攻击资本主义的基础,因此不足以引起社会组织的建设,真正的人道主义实践可以在其中得到体现。目前..
资本主义以商品形式的构成为标志,正是因为生产关系变得商品化,这与以前的生产方式不同。 从那里,有宪法的法律形式和国家的政治形式。 在古代奴隶制和中世纪封建制度下,工人与主人没有契约关系,剥削直接发生。 只有在资本主义中,随着商品形式的构成和普遍化,被剥削者和剥削者之间的联系才具有法律性质。 与此同时,国家政治形式被确立为商业交流的保证者。
卡尔·马克思在其成熟的著作中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运行机制,而其他马克思主义思想家,如 Evguiéni Pachukanis 和 Louis Althusser,则沿着马克思开辟的道路前进,以各自的方式建立了对形式的批判法律和与之相关的法律意识形态。 基于这一基本理论框架,在我们的文章中,我们将寻求分析当前危机及其克服危机的可能性,表明我们为社会转型而斗争的视野必须超越资本主义的社会形式。
人道主义、法律和资本主义
在阿利松·莱安德罗·马斯卡罗提出的解读中,当代法律思想可以分为法律实证主义、非法律实证主义和批判三大路径。[I]的
简而言之,Juspositivism 确定了国家制定的规范框架的权利,分为严格的、折衷的和道德的方面。 严格juspositivism 有奥地利法学家汉斯凯尔森作为其主要指数,虽然它也有其他杰出的代表。 凯尔森打算从还原论的角度并基于分析方法论,阐述一种与社会、政治和历史因素分离的纯法律理论。
另一方面,折衷主义实证主义考虑了文化因素和价值观,尽管它并没有忽视规范的视野。 反过来,伦理正义实证主义的代表开始将伦理问题纳入对法律现象的理解中,为此,他们不仅考虑规范格式,而且考虑构成其内容的伦理基础,即使他们这样做不与实在法的象限保持距离。
非法律实证主义朝着寻求揭示其背后的权力关系的法律理解前进,虽然它没有达到决定它的最终物质基础,但它允许对法律现象有更准确的理解,正是因为它确实而不是将其简化为规范框架。国有。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思想家以这种方式产生了对法律的存在主义理解。 非法律实证主义是一个非常多元化的领域,充满了细微差别,例如,卡尔·施密特和米歇尔·维莱等法学家,或者马丁·海德格尔和米歇尔·福柯等哲学家,在其中脱颖而出。
尽管许多陷入非法律实证主义道路的思想家在理论上颇为成熟,但只有通过批判的视野才能完整地揭示法律现象的复杂性。 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路径,它包含了一些社会关系学者,对法律的理解及其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交织有着直接的影响。 自卡尔马克思本人以来,这样的理论平台已经有几位思想家,其中俄罗斯法学家 Evguiéni Pachukanis 是其主要代表,从马克思主义的角度理解法律。
从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的批判所奠定的理论基础出发,帕楚卡尼斯对传统上确立的一般法律理论进行了批判,论证了法律、国家和资本主义之间的必要重叠。 尽管这种思想的基础已经可以在马克思的著作中找到,但正是帕楚卡尼斯赋予了它明确的轮廓,因为他在法律形式直接源自商品形式的论证中加深了这一点。
Pachukanis 指出“主体是法律理论的原子”,[II] 因此,对于俄罗斯法学家而言,法律的核心不在于规范,而在于由商品形式构成的法律主体性。 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律形式在其完整性方面是资本主义的特殊性,因为它是基于其固有的生产关系而构建的。 因此,Pachukanis 提出了“将法律形式理解为商品形式的等价物和反映”。[III] 俄国法学家忠实于马克思的方法,力求从资本逻辑主导的社会具体性中提炼出对法律现象的理解。
基于帕楚卡尼的解读,可以指出资本主义法律的独特性恰恰在于法律的主体性,而这种结构在社会物质性中具有压舱物。 因此,通过证明法律是资本主义的一种社会形式,允许其自身再生产,只要在这种生产方式中,服从不会以系统的方式发生,就可以建立与法律现象的理想化愿景的决裂。直接的,因为在其中个人是“法律主体”。[IV]
同样,对于帕丘卡尼斯(Pachukanis)以及其他沿着马克思开辟的道路前进的理论家来说,国家远未将公共利益作为其范围。 Pachukanis 强调了国家在资本主义再生产中的作用,指出在这种生产方式中,一个阶级不对其他阶级行使直接统治,因为“国家强制机构不是作为私人机构构成的统治阶级的一部分,但又脱离了它,采取了一种与社会分离的非人格化的公共权力机构的形式”。[V]
Alysson Leandro Mascaro 在 Pachukanis 和派生主义之后,[六] 认为国家政治形式直接来源于商品形式,因此是资本主义特有的。 关于法律形式与国家政治形式的关系,以下摘录颇具启发性:“法律形式的核心,法律的主体,并非来自国家。 从历史上看,它的出现并不是由国家盖章的。 法律主体出现的动力是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联系在一起的、必然的和直接的。 […] 国家随后将对法律主体的条件进行正式批准,但该程序是法律形式与政治形式之间的最终耦合,但仍保持其特殊性。 完全安装的资本主义循环仅在技术层面上进行司法和国家政治的结合:它的形式每一个都来自资本主义关系本身,但是,在直接的技术处理中,国家法律将被正确地理解, 厌恶和厌恶自己. 追求与国家强加的社会再生产形式对抗的习俗安排或行为。 在功能上,资本主义社会在资产阶级革命期间管理国家和法律,就好像它们是同一个综合体。 但这一过程只是一个到达过程,是技术层面的过程,并不妨碍人们看到其不同形态的漫长历史成熟。 [……]政治形式和法律形式之间存在密切联系并没有错,因为事实上,在当代历史进程中,法律是由国家规范塑造的,而国家本身是由法律制度塑造的。 碰巧政治形式和法律形式之间的联系是一种符合,在它们之间执行一种二级推导,从直接从商品形式推导出来的第一必要背景开始。 已经必然存在的国家机器和社会宣布的法律形式相遇,然后建立了一个政治-法律现象综合体”。[七]
因此,最先进的马克思主义法律解读指出,规范框架并不体现在法律现象的核心,因为法律形式是物质事实,是社会关系强加的具体事实。 在这种情况下,法律规范在构建法律的过程中缺乏首要地位仍然很明显。 正如 Mascaro 断言的那样:“商品的交换和制成商品的工作是塑造法律主体形式的数据。 国家规范性在这个已经给定的形式上运作,符合它。”[八]
还是在马克思主义领域,可以突出法国哲学家路易·阿尔都塞对法律意识形态的批判。 基于马克思主义和精神分析的结合,阿尔都塞建立了一种对意识形态的复杂解读,对他而言,意识形态并非表现为意志行为的结果,而是在无意识中运作,基于物质实践构成其自身的主观性。重申。 这位法国哲学家指出了主要通过意识形态运作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存在,将它们与以使用武力作为基本特征的压制性国家机器区分开来。 阿尔都塞指出,国家的意识形态机构分支到不同领域,如宗教、学校、工会、政治、文化、法律制度等。
就法律而言,阿尔都塞观察到它特别地同时属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和镇压国家机器。 他指出,法律意识形态是资本主义的产物,具有再生产这种生产方式的本质特征。 对阿尔都塞来说,法律意识形态是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框架的核心。 从这个角度来看,法律主体性恰恰是质询过程的结果,个人通过质询过程构成法律主体,是资本主义逻辑的结果。
用阿尔都塞的主要弟子之一埃蒂安·巴里巴尔的话来说,“法律意识形态‘证明’社会秩序并不取决于阶级的存在,而恰恰取决于法律所针对的个人”。[九] 在这一点上,阿尔都塞主义者尼科尔-伊迪丝·戴维宁阐明,“法律意识形态的这种神秘化功能对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再生产是必要的:它使个人处于一种孤立的表现形式中,掩盖了资本的共同过程”。[X]
有趣的是,在阿尔都塞的解读中,意识形态不仅是现实扭曲过程的结果,而且具有物质压舱物。 因此,资本主义意识形态非常合法,正是因为它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直接交织在一起。 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理想是与法律意识形态联系在一起的,即与自由平等的法律主体买卖劳动力的物质需要联系在一起。
关于法律意识形态,Thévenin 的以下观点值得强调:“[...] ideology.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即法制意识形态 结构体 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向他保证他的 持久性,这是资产阶级国家的永久性。[XI]
阿尔都塞将自己确立为对马克思主义的人文主义解读的批评者,这种解读假定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存在。 这位法国哲学家指出,马克思在其成熟的著作中发现了一个新的科学大陆——历史大陆,它具有特定的范畴和方法论。[XII]
对阿尔都塞来说,马克思主义不是基于人的一般概念或所谓的人的本质,而是基于物质结构:“法国共产党内部甚至外部围绕人道主义的论战都是著名的。 在我的书中 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和法律:阿尔都塞和加洛迪 我处理关于马克思主义领域的人文主义及其对理解法律现象的影响的争论。 马克思主义是人道主义的捍卫者,例如 Roger Garaudy,假定在资本主义中通过工作存在异化,体现为个人适当的人类条件的丧失,因此社会主义将意味着实现的可能性整个人”。
马克思主义的人文主义解读是基于 1844 年的手稿. 反过来,阿尔都塞假定马克思著作中存在认识论断裂,将其分为青年著作(1840-1844)、宫廷著作(1845)、成熟著作(1845-1857)和成熟著作(1857-1883)。[XIII] 阿尔都塞的重点突出地放在了马克思的成熟著作上,特别是关于 首都. 这位法国哲学家认为马克思主义是一种理论上的反人道主义,正是因为马克思主义的创始观念与人道主义观念无关。 他甚至表达了他的观点:“与所有人类学或所有哲学人文主义的决裂不是次要的细节:它是马克思科学发现的组成部分”。[XIV] 阿尔都塞观察到,成熟的马克思放弃了人文主义的建构,开始使用科学概念,如商品、生产方式、生产力、生产关系等。
对于法律领域,与马克思主义的人文主义视野的决裂是根本性的,因为在主客体分裂的假设中,被理解为一种财产关系,社会主义被视为仅仅是私有财产灭绝的过程。 然而,通过反人道主义的阿尔都塞式批判,法律主体性的核心得以触及,揭示了其自身构成的错综复杂。
因此,在基于马克思成熟著作的阿尔都塞和帕楚卡尼斯的综合阅读中,提出了打破导致剥削的结构的必要性。 因此,法律领域的单纯量变显然是不够的。 为了瓦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本身,有必要引入质变。
流行病、危机和法律视野的局限性
在像当前这样的危机和大流行时期,资本主义最阴暗的一面通常会暴露出来,既表现为广泛公开的社会不平等,也表现为——正如帕楚卡尼斯所指出的——资产阶级有可能抛开“资本主义的面具”。法治”,由于“阶级斗争异常加剧”。[Xv的] 然而,应该指出的是,目前的情况并不完全构成资本主义的例外,因为这种生产方式的结构本身就带有危机。
关于这一点,马斯卡罗澄清道:“资本主义的危机并非这种生产方式的例外,而是它的结构特征。 在一个由生产和交换中的多个代理人组成的剥削制度中,根植于真正的不平等以及阶级和群体斗争,渗透着社会形式和制度,这些社会形式和制度对于代理人自身的直接利益来说是必要的但相对陌生的,矛盾在经济上和政治上都是多重的。 […] 在资本主义动力中,稳定时期仅表现为社会再生产的部分巩固。 资本主义积累的各种制度并没有通过它们自己的动力,以它们自己的方式实现无限再生产。 利润率下降的趋势法则导致经济行动——如果假设它是在没有逆趋势的情况下采取的,但其实际历史根源并非如此——导致其基础不断消失。 然而,积累制度与支持、改革、约束、修改或破坏它们的监管模式交织在一起。 监管模式也不具备超出其约束或偶然性的稳定性或计划性,因此在积累制度和可以作为支持的制度网络之间没有完美的耦合。 [……]如果积累制度遵循其经济约束的趋势,那么监管模式将基于利益、力量和社会关系的多样性”。[十六]
COVID-19 大流行不仅仅是生物数据,它是基于剥削的社会的结果。 在社会矛盾更加突出的外围资本主义国家,不难看出卫生卫生和社会隔离措施要落实的物质困难。 然而,即使在美国等被认为是“发达”的国家,这种流行病也主要使最贫穷的人受害。
肤浅的评估通常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在大流行之前一切都很顺利,而新的冠状病毒是目前正在发生的混乱的唯一原因。 然而,Sars-Cov-2 的出现远非造成近期所有疾病和死亡的唯一原因。
甚至应该指出的是,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新病毒的出现是可以预测的,并不完全是异常情况,正如 Alysson Leandro Mascaro 基于 Georges Canguilhem 的健康哲学所断言的那样:“如果你超越健康的愿景是平均或正常的,因此大流行只不过是人体像其他人一样的可能性。 它是一种疾病,因为它在质量上降低了生命的可能性,在传染和社会影响方面是严重和极端的,但它并不是所谓的正常健康规则的例外。 目前的大流行病在哲学上、在医学上并不表现为异常情况”。[ⅩⅦ]
这场危机在大流行病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而这一事件只会加剧其影响。 此外,完全遵守遏制病毒传播所必需的卫生措施所带来的困难导致了病毒的传播,从而导致了大流行状态的形成。
一般来说,对当前形势的批评倾向于指出需要采取人道主义政策,因此需要采取法律措施来打击出现的社会祸害。 然而,这种观点是法律意识形态的囚徒,并没有达到当今现实的结构性决定。[ⅩⅧ]
当前危机和流行病的弊病最终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引起的,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又是基于特定的社会形式构建的。 法律形式和国家政策直接来源于商品形式,因此,很明显,摆脱这种局面的最终出路不可能来自于这种形式。
许多人渴望回归所谓的常态,而忘记了资本主义的常态是剥削和不平等。 在当前的大流行之前,全球饥饿、苦难和社会排斥的数量已经令人震惊。 此外,资本主义中以工人与生产资料分离为标志的生产关系本身也阻碍了全面解放的可能性。
正如豪尔赫·格雷斯潘 (Jorge Grespan) 在处理剩余价值或更多价值(取决于翻译)时所指出的那样,资本主义在其自身结构上是探索性的,基于马克思的成熟著作:“事实上,劳动力的价值低于一整天是资本家的“境遇”,是“运气”,是社会制度造成的现实,不是资本家个人造成的。 剩余价值不是来自不道德的态度,因此不存在对工人的“不公正对待”。 […] 毫无疑问,由于该制度是建立在“有偿”和“无偿”工作之间的区别之上的,它为低薪实践提供了可能性——当实际工资低于劳动力时。劳动力应该得到为了它的维护——以及贪婪的资本家的各种不道德行为。 但如果情况并非如此,如果所有个人都是完全道德的,剩余价值仍然会被榨取。 个人的肆无忌惮甚至可能增加资本家获得的剩余的数量,但即使他是谨慎的,他也会获得剩余。 马克思对这一点的强调足以表明,对个人进行简单的道德改革不会从根本上改变他们所生活的社会制度。 体制需要彻底而深刻的变革。 [……] 所讨论的系统是商品生产系统,众所周知,它不仅包含价值,还包含剩余价值”。[XIX]
不可否认的是,在当前这种危机和流行病的背景下,帮助最需要帮助的人的措施至关重要,因为如果不采取措施,个人的生存就会受到威胁。 然而,必须看到,这种稀疏而暂时的“好处”是不够的,甚至可以成为让人们依赖面包屑而无法为有效的社会转型而奋斗的借口。
例如,在巴西的案例中,我们象征性地提供了紧急援助,这甚至是巨大社会压力的结果,而且自相矛盾的是,它最终将自己呈现为现任政府的政治资产。 这只会强化这样的论点,即仅仅福利措施总是不够的,因为它们无法解决极端贫困的根源。
Paulo Guedes 部长的新自由主义话语也有一个诱饵,因为摆脱危机的最终出路当然不在于大肆吹嘘的私有化,私有化只是为了满足特定经济集团和外国资本的利益。 除此之外,采取这样的政策——尽管它可能会导致一些人发财——将代表巴西社会典型的边缘资本主义社会深渊的加深。
然而,这种灾难性局面的解药也不在许多左派人士宣布的议程上,他们主要寄希望于法律和国家。 在目前的情况下,左派的话语几乎完全被法律意识形态吸纳,只在其中活动。 法律、制度和民主受到热烈捍卫,忘记了剥削及其永久存在的可能性也通过它们。
尽管在目前的情况下,维护公共服务和民主法治的斗争在当下非常重要,但我们不能忽视可能影响生产关系的结构性变革的必要性。 劳工和社会权利的日益减少揭示了法律领域成就的脆弱性,这些成就在严重危机时期最先崩溃。 然而,即使这些权利得到保留甚至扩大,也不会消除资本主义本身的剥削性质,资本主义本身在结构上构成了这些权利。
反过来,主要的大众媒体通常在反对博尔索纳主义传播的“仇恨言论”和大力捍卫新自由主义纲领指导下政府行动不断扩大之间摇摆不定。 与此同时,极右翼在社交网络和大量宗教实体及其追随者中显示出力量,表明反动态度越来越强。
就人道主义和法律而言,当前的恐怖远非完全可以与之抗衡。 最先进的批判观点指出,迫切需要动员群众采取具体行动,与资本主义的社会形式决裂。 最先进的社会斗争的范围必须恰恰是与商品主导的社会结构作斗争。 如果战斗不在这些战壕中进行,那么左翼政策——如果他们设法重新掌权——将取得的最大成果将是“干冰”。
结论
在我们的文本中,我们试图对当前的危机和大流行背景采取简要的方法,并指出促进社会结构转型的法律视野的局限性。 我们从马克思主义的角度来处理这个主题,特别是在 Louis Althusser、Evguiéni Pachukanis 和 Alysson Mascaro 中。
法律、国家和资本主义在结构上交织在一起,因为法律形式和国家政治形式直接源自商品形式,而商品形式反过来只有在生产关系成为资本主义时才在历史上构成,正如俄罗斯法学家 Evguiéni Pachukanis 所观察到的那样。 工人与生产资料的分离迫使他们为了生存而出卖劳动力。 在资本主义中,工人失去了对生产过程的控制,这个过程被称为劳动力对资本的真正吸纳,因此商品形式的出现。
反过来,法律主体性直接源自商品形式,因为为了让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和工人、劳动力的所有者能够订立合同和交易商品,他们需要采取以下形式法律科目.. 国家政治形式也是资本主义的一个特殊性,因为只有在这种生产方式中,国家的形象才表现为第三个实体,与阶级分离,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保障者。
法国哲学家路易·阿尔都塞结合马克思主义和精神分析,指出意识形态在无意识中运作,从物质实践中建构出自身的主体性。 因此,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主体性具有鲜明的法律性,正因为这是其内在的生产关系的结果,所以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框架的核心是法律意识形态,构成自由平等的商业交易的法律主体。
阿尔都塞的贡献还包括对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研究,这与压制性国家机器不同,因为它们主要通过意识形态运作。 对于阿尔都塞来说,法律具有跨越两者的特性。
这位法国哲学家提出马克思著作中存在认识论断裂,强调了这样一个事实,即在成熟期,马克思放弃了他青年时期著作中特有的人道主义观念。 对于阿尔都塞来说,人道主义具有纯粹的意识形态特征,禁止对社会关系进行具体分析,因此,马克思主义不是人道主义。 在阿尔都塞的解读中,资产阶级的自由和平等理想必然与资本主义交织在一起,在人道主义和法律意识形态之间建立直接关系。
结合对阿尔都塞和帕丘卡尼斯的解读,可以证实,结构性的社会转型必须发生在法律和国家之外,打破法律意识形态。 从这个角度来看,斗争的地平线必须是社会主义,而这不能仅仅通过改良主义的做法来实现。
资本主义在结构上是建立在剥削和危机之上的。 因此,危机远非仅表现为偶然事件,而是这种生产方式所固有的。 阿利松·莱安德罗·马斯卡罗 (Alysson Leandro Mascaro) 是马克思主义思想家之一,他在这方面进行了最先进的思考,并作为我们文章的基础。
当前的大流行远远超出了单纯的生物起源事件,而是资本主义逻辑的结果,因为如果迅速实施卫生和社会隔离措施,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播将很容易得到遏制。 在社会不平等加剧的外围资本主义国家,如巴西,情况更加灾难性,最终导致数千人死亡和巨大的社会和经济动荡。
一般来说,左派通常指出新自由主义是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当它在分析中达到如此精细的程度时,因为在许多情况下,它部分地接受了新自由主义议程——而没有意识到核心问题正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这是理论和实践视野的局限性,它阻碍了一个可以动员群众的有效批判和变革行动平台的实施。
因此,当前混乱的解毒剂不在于捍卫人权、民主宪政秩序、劳工和社会权利以及公共服务。 尽管从形势的角度来看,这些指导方针非常重要,但根本的是寻求我们社会的结构性变革,而惩罚是无限期地延续剥削、压迫、统治、危机和苦难的恶性循环。
*朱莉安娜·保拉·马加良斯 USP 哲学和法律通论博士。 的作者 马克思主义、人文主义和法律:阿尔都塞和加洛迪 (Ideias & Letras)。
最初发表在书中 大流行病的关键方面:转变和看法,由 Juliana Teixeira Esteves 组织(贝洛奥里藏特:RTM,2020 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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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
[I]的 马斯卡罗,阿丽森·莱安德罗。 法律哲学。 7. 编。 圣保罗:地图集,2019,p. 271-278。
[II] PACHUKANIS,Evguiéni。 法律通论与马克思主义。 Paula Vaz de Almeida 翻译。 圣保罗:Boitempo,2017,p. 117.
[III] 马斯卡罗,阿丽森·莱安德罗。 法律哲学。 7. 编。 圣保罗:地图集,2019,p. 410。
[IV] “我总是坚持建议 法律主体 这只是另一种说法 受法律约束” (MASCARO,Alysson Leandro。介绍。Margem Esquerda 杂志,第 30 期。圣保罗:Boitempo,2018 年,第 30 页)。
[V] PACHUKANIS,Evguiéni。 法律通论与马克思主义。 Paula Vaz de Almeida 翻译。 圣保罗:Boitempo,2017,p. 143.
[六] “关于国家起源的辩论始于 1970 年代的德国,当时欧洲福利国家陷入危机。 Rudolf W. Müller、Christel Neusü、Elmar Altvater,特别是 Joachim Hirsch 等作家的反思试图超越关于源自斯大林主义的国家的马克思主义传统,或者在另一方面指出经济干预主义的局限性以及像凯恩斯主义者那样的政治观点。 基于鲍勃·杰索普、约翰·霍洛威和索尔·皮乔托等人的思想,这场带有各种理论争论和争议的辩论从一开始就扩大到英国。 […] 将国家的政治形式理解为源自商品形式,符合最激进的马克思主义理解法律的传统,这一传统在帕楚卡尼斯身上有其节点。 同样的推导过程也发生在法律主体形式与商品形式之间。 在社会形式的这种基础物质性中,理想主义的解读——国家作为公共利益,法律作为正义或秩序——以这样一种方式背离,即国家政治形式和法律的资本主义性质仍然是显而易见的。 由商品衍生出的同一社会决定性国家政治形式和法律主体性形式不能混为一谈。 国家既不创造法律也不创造相反的法律,与正义实证主义形成对比。 法律主体性实质上源于资本主义制度下人与物的流通。 国家将自己树立为一种社会关系,其特点是价值本身的增值。 然而,国家的政治形式与法律主体性形式之间存在着耦合、相互调节、调和的过程。 源自相同的社会动力及其决定性的基本形式,这些社会形式往往会在以后受到牵连。” (MASCARO,Alysson Leandro。法哲学。第 7 版。圣保罗:地图集,2019 年,第 511-513 页)
[七] 马斯卡罗,阿丽森·莱安德罗。 国家和政治形式。 圣保罗:Boitempo,2013,p. 40-41
[八] 马斯卡罗,阿丽森·莱安德罗。 国家和政治形式。 圣保罗:Boitempo,2013,p. 40-41
[九] 原文:“原文:“法律意识形态,'prueba',即社会秩序不取决于阶级的存在,而恰恰取决于权利所针对的个人”。 (BALIBAR, Étienne. Sobre la dictadura del proletariado. Madrid: Siglo XXI, 1977, p. 45.)
[X] 戴维宁,妮可-伊迪丝。 法律意识形态和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和艺术实践)。 由 Márcio Bilharinho Naves 翻译。 在:NAVES,Márcio Bilharinho(组织)。 阿尔都塞的存在。 坎皮纳斯:哲学与人文科学研究所,2010,p。 68.
[XI] 戴维宁,妮可-伊迪丝。 法律意识形态和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和艺术实践)。 在:NAVES,Márcio Bilharinho(组织)。 阿尔都塞的存在. 坎皮纳斯:哲学与人文科学研究所,2010,p。 70.
[XII] 阿尔都塞,路易斯。 倒马克思。 巴黎:La Découverte/Poche,2005,p. 264.
[XIII] 阿尔都塞,路易斯。 倒马克思。 巴黎:La Découverte/Poche,2005,p. 27.
[XIV] 在原文中:“La rupture avec toute toute toute anthropologie ou tout humanisme 哲学的 n'est pas un détail secondaire: elle fait un avec la découverte scientifique de Marx。 (ALTHUSSER,Louis。Pour Marx。巴黎:La Découverte/Poche,2005 年,第 234 页)。
[Xv的] PACHUKANIS,Evguiéni。 法律通论与马克思主义。 Paula Vaz de Almeida 翻译。 圣保罗:Boitempo,2017,p. 151.
[十六] 马斯卡罗,阿丽森·莱安德罗。 国家和政治形式。 圣保罗:Boitempo,2013,p. 125-126。
[ⅩⅦ] 马斯卡罗,阿丽森·莱安德罗。 大流行中的政治和法律。 在:WARDE,沃尔弗里多; 瓦林,拉斐尔。 巴西法律中 COVID-19 的后果,数字版。
[ⅩⅧ] 马盖尔。 朱莉安娜宝拉。 人道主义政治? 适用于: https://dpp.cce.myftpupload.com/politica-humanista/. Acesso em:03 套。 2020 年。
[XIX] 格雷斯潘,豪尔赫。 马克思。 圣保罗:Publifolha,2008,p. 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