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 保罗·塞尔吉奥·皮涅罗*
人权观察:以色列必须为其对待巴勒斯坦人的方式负责。
在好牧人星期天的弥撒中,胡利奥·兰切洛蒂神父指出,不能说以色列为其全体人民接种了疫苗,仅仅是因为并非所有巴勒斯坦人都接种了疫苗。 事实上,以色列政府虽然已为其大多数公民(包括生活在非法定居点的公民)接种了疫苗,但并未向被占领 5 多年的约旦河西岸近 50 万巴勒斯坦人中的绝大多数人提供疫苗,而在加沙,被封锁。
A 人权观察 国际人权非政府组织 (HRW) 及其在我们合作伙伴巴西的代表刚刚发布了 213 页的报告“超出限度:以色列当局与种族隔离和迫害的罪行”。 最有可能的是,媒体对以色列的强制性庆祝将强制以色列阿谀奉承的沉默。 严格 反对以色列侵犯人权的任何指控,或将责任归咎于选择性——在这种情况下,这将是困难的。 四十多年来,人权观察一直在调查全球不同地区(包括中东其他国家)的大量反人类罪报告。
在有关报告中,它审查了以色列对待巴勒斯坦人的方式。 现在大约有 6,8 万犹太以色列人和同等数量的巴勒斯坦人居住在地中海和约旦河之间,该地区包括以色列和巴勒斯坦被占领土 (OPT)——后者由约旦河西岸组成,包括东耶路撒冷和加沙地带条。 在这一地区的大部分地区,以色列是唯一的统治者; 在其余方面,它与有限的巴勒斯坦自治政府一起行使主要权力。
在所有这些领域和生活的大多数方面,以色列当局都给以色列犹太人以特权,并歧视巴勒斯坦人,他们一直是大范围没收土地、被迫流离失所和广泛限制公民权利的受害者。 “剥夺数百万巴勒斯坦人的基本权利,没有合法的安全理由,仅仅因为他们是巴勒斯坦人而不是犹太人,这不仅仅是虐待占领的问题,”人权观察执行主任肯罗斯说。 “这些政策赋予犹太以色列人相同的权利和特权,无论他们身在何处,同时在不同程度上歧视巴勒斯坦人,无论他们身在何处,反映了一种使一个人享有特权的政策。” 在某些地区,正如 HRW 所记录的那样,这些剥夺是如此严重,以至于它们构成了种族隔离和迫害的危害人类罪。
1973 年《禁止并惩治种族隔离罪行国际公约》和 1998 年《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将种族隔离定义为危害人类罪。 它包含三个主要要素:保持一个种族群体对另一个种族群体的统治的意图,另一个种族群体对占主导地位的群体进行系统性压迫的背景; 和不人道的行为。
根据《罗马规约》和习惯国际法的定义,危害人类迫害罪包括出于歧视目的严重剥夺种族、族裔或其他群体的基本权利。
该报告建议国际刑事法院 (ICC) 的检方——该法院于 2021 年 XNUMX 月确认了该法院对巴勒斯坦局势的管辖权——调查并起诉那些有严重迹象参与这些罪行的人。 它建议“国际社会重新评估其与以色列和巴勒斯坦的接触,并采取以人权和问责为中心的方法”。
所有这些建议都将被巴西极右翼政府充耳不闻,他们是福音派原教旨主义者的人质,他们拒绝以未来弥赛亚在其领土上到来的名义对以色列进行任何批评。 鉴于此,至少希望如此重视国际团结的巴西人权实体在对我们有利时,不要放弃对抗以色列当局半个多世纪以来对巴勒斯坦人的不公正待遇。
*保罗·塞尔吉奥·皮涅罗 是 USP 的退休政治学教授和前人权部长。 作者,除其他书籍外, 幻觉策略:世界革命和巴西,1922-1935 (Companhia das Letr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