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 玛丽亚·丽塔·卢雷罗*
对 Gilberto Bercovici 和 José Augusto Fontoura Costa 最近出版的书的评论
这本书 国有化:必要性和可能性 对于那些自称现代的人来说,这似乎已经过时了,他们为那些提议将一切私有化的统治者辩护,理由是私人的主动性将使国家免于国家的“低效率”。 拒绝私有主义言论和国家妖魔化,在这些新自由主义野蛮时代,这本小册子敢于提出将部门或战略经济活动重新国有化的必要性作为公开辩论替代项目所面临的基本问题今天的巴西。
除了更新对 1990 年政变后恢复的 2016 年代私有化给该国带来的弊端的分析外,该书的作者 Gilberto Bercovici 和 José Augusto Fontoura Costa,USP 法学院教授,专家分别在经济法和国际法中,为辩论做出了新的贡献,至少对于那些不在该领域的人来说:它们表明在国际法和巴西法中都存在法律可能性,正如将要指出的那样下面,挑战私有化并扭转这一框架。
这样一来,他们为克服保守政府所执行的政策带来了一定的希望,这些政府甚至反对政治上的多数,进行改革以保证在不同国家之间自由流通的金融资本的“法律安全”。 尽管历史背景被称为“永久性的经济异常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任何时候都使用紧急措施来拯救市场”(第 28 页),但文本指出了打破“保护金融宪法”过程的可能性制定规则以防止任何违背主要经济利益的国家行为。
基于对国际资本主义体系运作的批判性理论构想和对巴西经济史的反思,作者重申,国家要恢复其规划和促进发展的能力,就需要恢复其经济主权。 也就是说,如果不打破其对外部利益的从属关系,并且不将最重要的经济政策决定内部化,该国将无法摆脱其今天所处的深刻而广泛的挫折环境。 因此,关于战略性经济活动国有化或再国有化的争论涉及决定性问题。 它涉及国家主权、巴西经济再工业化的迫切需要以及促进克服贫困和社会不平等的紧急政策。
巴西国家的主权经济决策及其对国家的重大影响的一个例子可以在 2010 年建立的石油监管框架中找到,当时卢拉政府赋予巴西国家石油公司很大的决策权,在勘探2006年巴西人在海岸发现了巨大的石油储量。众所周知,所谓的盐下层的发现使巴西成为拥有大量石油储量的国家。 而2010年颁布的法律,甚至违背了强大的外部地缘政治利益,招致了内部的批评,使得该国最大的公司巴西国家石油公司在国际大型石油公司中占据了突出地位。 此外,该监管框架还创建了一个社会基金,将部分矿产收入用于教育、卫生、消除贫困和环境项目的投资,为子孙后代保证当前开采有限资源的成果。
不幸的是,在特梅尔政府上台后,所有这些都开始被拆除,并且在现任政府中破坏仍在继续,炼油厂、天然气管道和其他资产的私有化损害了巴西国家石油公司在利用工业和技术发展方面的历史作用。国家。国家。 2010 年的监管进步也被燃料和天然气内部价格国际平价的灾难性政策所破坏——旨在补偿巴西国家石油公司的国内和外国私人股东。
值得一提的是,1997 年,在费尔南多·恩里克·卡多佐 (Fernando Henrique Cardoso) 执政期间,联盟的持股比例降至 51%,巴西国家石油公司的股票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即所谓的 ADR)获得授权,使该公司受制于股票市场的规则。美国资本。 此类决定的发生损害了巴西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因为他们要为通货膨胀的恢复负责,并且在很大程度上要为该国最近社会状况的悲惨恶化负责。 正如该主题的学者最近所谴责的那样,巴西国家石油公司每季度产生的大约 30 至 40 亿美元的利润以强加给民众的过高价格为代价进入了股东的腰包。
记住巴西国家的主权经济政策以如此灾难性的方式中断的一个例子,使我们能够更新本研究中讨论的关于巴西国有化的主题。 该书的重要意义在于强调巴西的私有化是在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进行的。 也就是说,他们犯下了非常严重的违反民主法治的罪行。 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只要有政治条件,它们是可以逆转的。 它的作者很清楚,私有化不是出于技术效率的原因而进行的,正如私有主义者的花言巧语所证明的那样,而是由于内部,最重要的是外部经济利益指导的政治选择和决定。
就巴西国家石油公司而言,随着该法于 2016 年 XNUMX 月获得批准,就在特梅尔政府上台之初,其数家炼油厂和天然气管道开始出售,这违背了其宣布的减少债务的目标,导致其业务中断生产链,同样不利于宣布的未来现金产生目标。 此外,此类销售没有按照法律要求进行适当的招标,而且价格低于市场价值,根据提交人的说法,这种情况可以等同于接待罪。
更严重的是,巴西国家石油公司出售这些资产是违宪的,因为它违反了 173 年联邦宪法第 4 条第 1988 款。这样的出售过程正在导致私人垄断的形成,特别是在天然气管道及其相关领域。基础设施,这违背了保证保护巴西竞争的宪法规则的基础。 与这些决定相反的几项法律行动已经承认了此类违规行为,包括高级法院和联邦审计法院,但不幸的是,没有最终结果。
费尔南多·恩里克·卡多佐 (Fernando Henrique Cardoso) 政府期间进行的私有化,特别是 Companhia Vale do Rio Doce 的私有化,也一直是巴西法院仍在审理的诉讼的主题,质疑其出售的合法性。 这,更不用说那些在米纳斯吉拉斯州布鲁马迪尼奥和马里亚纳导致数十人死亡的人类悲剧的受害者所感动的人,以及公司私有化后产生的巨大环境灾难,当它开始被引导时排他性利润最大化的逻辑,从而造成这样的灾难。 事实上,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司还是国有企业的时候,这种规模的悲剧从未发生过。
私有化的非法性和违宪性最令人惊讶的是,这个问题在国内没有得到适当的宣传,正如媒体没有在显着位置报道与之抗争的诉讼一样。 私有化的有害影响也没有像在民主社会中预期的那样在公共场所进行辩论,拥有有效的多元化媒体,愿意在平等的条件下为政治参与者和相互矛盾的论点提供空间。 例如,很少有人知道众议院立法咨询 2016 年的出版物或科学期刊上的文章详细分析了 Petrobrás 资产出售中的法律违规行为。 此信息可在本卷中找到。
最后,值得指出的是,一旦填补了两个空白,就可以加强作者对巴西经济战略部门国家活动重新国有化的政治斗争的贡献。
第一个,具有更严格的法律性质,指的是缺乏关于该国法院仍在运行的反对私有化程序的数据,包括 1990 年代发生的那些程序,以及对私有化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的观点的评估。这些行动及其后果,对政治斗争的潜在影响。 可以丰富本研究的第二个也是最重要的方面最终将需要其他专家的合作。 这将意味着审查致力于战略经济活动重新国有化斗争的政治力量的力量,这面旗帜被视为发展和减少社会不平等的必要条件。
正如作者自己所认识到的那样,私有化和随之而来的重新国有化的司法争论将取决于未来民主政府在强大的民众政党支持下面对当今由金融集团、企业和重要媒体组成的主导联盟的力量关于高级国家官僚机构的支持决定性作用——司法系统和军队的精英。 不幸的是,对于这个联盟来说,巴西国家的经济主权问题既不是要捍卫的价值,也不是要追求的政治目标。 相反,正如各种调查所显示的那样,所有这些群体都无条件地与美国的霸权及其地缘政治利益结盟,即使损害国家利益。 因此,这将是一场非常艰难的战斗,这些力量的动态是一个巨大的分析挑战,也是一个政治挑战。
显然,这些差距不会损害本书的价值,因为它们正是从此处提供的分析中出现的。 它的最大优点恰恰在于将巴西国家的经济主权问题重新置于公共辩论中,从而引发对其生存能力的政治条件的必要反思。
玛丽亚·丽塔·洛雷罗, 社会学家,是 FEA-USP 和 FGV-SP 的退休教授。
参考
吉尔伯托·贝尔科维奇和何塞·奥古斯托·丰图拉·科斯塔。 国有化:必要性和可能性. 圣保罗,逆流,2021 年,10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