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 拉斐尔·瓦林*
将“错误权”纳入巴西法律将加强行政法的保障作用,为个人和公司提供抵御国家自由裁量权的强大盾牌。
1.
所谓“无知法律不可宽恕原则”是众所周知的,根据该原则,根据艺术术语。 《巴西法律标准简介法》第 3 条规定,“任何人都不得以不了解法律为借口不遵守法律”。
尽管这一原则是法律本身发挥作用的先决条件,但有必要认识到,它的宣布听起来像是对巴西法律体系肥大、不连贯且不断变化的法律体系的嘲讽。[I]的
转化为数字:最近的一项研究显示,自联邦宪法颁布以来,5年1988月30日至2023年586月XNUMX日,已公布了超过XNUMX万个法律规范,即每天产生了XNUMX个规范。[II]
现在,如果专家在解释和应用这套规定时面临巨大困难,那么对于大多数人,尤其是在税务管理等高度复杂的领域,我们能说什么呢?这种霸权产生了压倒性的法律不确定性,并使个人和公司面临公共行政部门的任意行为,这使得很容易突然发现行政违规行为,因为严格遵守所有现行规则是不可能的。
针对这种惨淡的状况,10年2018月XNUMX日,法国颁布了《国家为信任社会服务的法律》,旨在引导法国公共行政部门朝着政府的愿景迈进。 “建议和服务”,一个“支持”、“参与”和“对话”的政府,而不是严格压制的公共行政。
2.
在该法引入的措施中,公共行政部门所谓的“犯错权”尤为突出。这意味着什么?
请允许我们免费翻译法文法律文本:“首次无视适用于其情况的规则或在提供有关其情况的信息时犯下重大错误的人不能受到约束,如果您主动或在政府要求您在规定的期限内调整自己的情况,则将受到行政处罚,无论是金钱处罚还是剥夺全部或部分应得福利的处罚后者”。[III]
因此,“错误权”——严格来说,是规范违法行为的权利——转化为行政机关的一些职责,即:检查该人是否是第一次实施侵权行为。 ;评估是否存在恶意或欺诈行为,如果没有,请该人纠正这种情况。一旦正规化,将不会受到任何处罚。[IV]
雅克·夏维利耶 (Jacques Chavellier) 正确地强调了这一创新的超越性:“首先,人们对管理者的看法发生了变化:人们普遍认为他可能会犯错误(公法中基本上忽视了这种可能性),并且善意的推定被确立对他有利(即使他犯了错误);这是传统不信任关系的结束,在这种关系中,被管理者被视为 先验 作为嫌疑人。”[V]
3.
将“犯错权”纳入巴西法律将构成公共行政与个人关系的一场哥白尼式革命。一方面,它将强化行政法的保障职能,为个人和企业提供抵御国家自由裁量权的有力盾牌;另一方面,它将把公共行政部门的努力和关注转移到真正重要的事情上:欺诈者和惯犯。
* 拉斐尔·瓦林, 律师,拥有 PUC-SP 的行政法博士学位,他于 2015 年至 2018 年在那里任教。除其他书籍外,作者还包括 Lawfare:简介 (与 Cristiano Zanin 和 Valeska Zanin Martins)(逆流)。
笔记
[I]的 瓦林,拉斐尔。 巴西行政法中的法律确定性原则。圣保罗:Malheiros,2010,93。
[II] 该研究由巴西税务规划研究所 – IBPT 制作: https://ibpt.com.br/estudo-quantidade-de-normas-35-anos-cf-2023/
[III] 原文:“一个人必须首先遵守适用于某种情况的规定,或者在规定情况下犯错误的材料、对象、行政部分、制裁、金钱或一致一切准备就绪,请注意,在适当的主动行动或在印度的行政管理中接受邀请后,情况是正常的”。可访问: https://www.legifrance.gouv.fr/codes/id/LEGISCTA000037312374
[IV] 当然,“犯错权”也有例外:“第一款和第二款不适用: 1° 为实施欧盟立法所必需的制裁; 2° 对不遵守直接保护公众健康、人员和财产安全或环境的规则的处罚; 3° 合同中规定的制裁; 4° 监管机构对其监管的专业人士实施的制裁。
[V] 谢瓦利埃,雅克。 Confidence et droit à l'erreur。 行动发布。研究与实践,2020/1(第6号),第2页。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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