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 维尼西奥·卡里略·马丁内斯*
我们发现自己正处于主权受到威胁的时代,正如提出数字主权的紧迫论点一样。
如果我们从现在看向相对不久的过去,我们会发现国家、主权、机构和公共制度化进程的消亡(在 1990 世纪 XNUMX 年代随着全球化而宣布)并没有像预期的那样发生。这项法令没有发生或没有达到预期的范围——即使目前存在一个真正的平台国家阻碍、私有化、托管、转化为货币化和金融资本。
在联邦最高法院与埃隆·马斯克之间的纠纷,以及这位数字世界大亨与巴西机构之间的整个斗争链条中,我们有一个清晰而令人发指的例子。根据我们的评估,在这项工作的范围内,机构的合法性再次证明了自己 - 正如著名的 8 年 2023 月 XNUMX 日所发生的那样,以及随后的几天直到调查主要犯罪的司法程序为止反对巴西的民主法治。
这促使我们重新审视一些围绕主权(作为一个经典概念)和后续制度形成的历史,特别是法治的基础。然后,我们将简短地回顾一下,最后回到现在,我们称之为第三代法治。
让·博丹(Jean Bodin)描述了主权的必要性,随后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显然包括尼科洛·马基雅维利(Niccolo Machiavelli)的努力——鉴于政治权力(国家)组织和集权的需要。让·博丹 (Jean Bodin, 1530-1596) 指的是一个强大且具有保护性的领域 (Bodin, 2011, p. 196),(国王作为国王的最终原因 质数比)对他的人民采取行动。[I]的
对于托马斯·霍布斯来说,权力与获得优势的手段是一致的:(i)作为对他人或自然的统治; (ii) 拥有获取利益的手段; (iii) 建立臣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命令与服从。对于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1679)来说,有必要制定明确的规则来实施或制约主权。因此,在托马斯·霍布斯那里,国家是 利维坦,一个圣经中的怪物,一个超人的堡垒,凭借其非凡的力量,能够征服所有人。
这个历史阶段可以称为电力技术的伟大时代,因为国家机器跟随科学技术的发展而发展。它是文艺复兴,一个跨越1991世纪到2003世纪中叶的欧洲历史里程碑,重点是:原始积累(马克思,1979):丝绸之路——对农民的剥夺:浮士德神话(索拉尔,2005)——资本主义;海外扩张;权力统一、权力集中、权力组织(马基雅维利,XNUMX);现代科学:经验主义(Bacon,XNUMX);技术和发展:指南针改进;日心说(伽利略,);发明:古腾堡的印刷机:从印刷机到印刷机。[II] 在某种程度上,这将是与古典现代国家融合的基础。
主权和法治
综合考虑,1215 年若昂·塞姆·泰拉 (João Sem Terra) 国王颁布法令,对议会制的叛乱与主权进行调整是有道理的——对权力的处理施加了第一个限制。未来被称为“消极自由”的现象[III] – 主权权力的行动空间更小,公民身份的保障更大。宪法条约本身将来自德国领土统一——也称为阿米尼乌斯神话——以及随后的威斯特伐利亚条约(17世纪)。
通过法治,机构职能和权力、个人权利和主权的划分或分离(三方)将得到保证。从这个综合体中,仍然会出现像过去一样流行的主题:对合法使用武力的垄断,制度性暴力(Weber,1985);国家作为“公共机构”(最卓越的是,先于其他机构;人民、领土、主权之间的三位一体;国家作为主权法律秩序,其目标是特定领土上人民的共同利益) (达拉里,2012 年,第 122 页)。[IV]
这也将是宪政国家的第一阶段,需要确认宪法中的法律保障:“宪政国家意味着国家管理立法机构的承诺,“国家的自我承诺”,并且,因此,臣民对抗国家的权利本身就是“主观的公共权利”(Radbruch,1999,第 167-168 页)。[V]
在法治的第二阶段(第二代法治),已经进入2世纪,除了纳粹主义和法西斯主义之外,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结束也将为另一种处理主权的方式带来法律框架——尤其是这样,主权权力的疯狂就不再达到种族灭绝的程度:在与纽伦堡法庭相同的背景下,国际法的决定是决定性的。
随着联合国的成立(1946年)、《世界人权宣言》的颁布(1948年)、波恩宪法(1949年德国)、电视的出现——所谓的“叛乱”,民主国家在那里建立起来。诱惑状态(Debray,193)——图灵机的恢复和月球之旅(386)。从这个阶段到现在,可以说民主法治(第二代法治)已有大约四十年的历史。这就是埃利亚斯·迪亚斯所定义的正义状态[六]。它还涉及围绕政治现象应用或构建的理性,这对于理解现代国家至关重要。这种观点通常与马克斯·韦伯(Max Weber,1979)的思想区分开来,但它可以/应该在马基雅维利(以其独特的现实主义)、霍布斯、维科等作家中看到。
在法律上,在概念上的另一个飞跃,我们有了西班牙宪法(1972)的基础,更加形式化,摆脱了佛朗哥主义,并对主权权力提出了另一个限制,即扩大消极自由。同样,在康乃馨革命(1974年)的指导下,贵族们消除了萨拉查主义,制定了葡萄牙宪法(1976年):更加社会主义[七]。因此,我们还有其他制度建设,例如民主、法治和权力划分之间的概念统一:共和国和联邦,以及禁止分割权。
如果我们将法律思维延伸到民主法治的基础上,那么我们必须突出一些补充要素:公主体权利的主导;广告;责任;合法性; 公共卫生 – 清理国家结构(公共账户)意味着改善国家和人民的公共卫生。在法治的支持下,人们理解自治和主权将受到自我限制和异己限制的制约。
确保国家按照明确的法律规则行事的这种法律能力表明有必要回归法人资格的主要理论:(a) 只承认人作为人而否认国家法人资格的理论; (b) 只承认国家具有法人资格,但否认其道德人本质的理论; (c) 承认国家为道德和法人的理论; (d) 也将民族人格化的理论(法语变体)并将国家定义为合法组织的民族(Azevedo,2009,第 102 页)。
毫无疑问,受管制的权力意味着政治权力(国家)和法律权力(国家法官)是相互承认的。此时此刻,这也将是正当性与合法性之间的贺喜[八]。法律能力是指每个人都有能力承担权利和义务。我们所说的能力,是指法人实体赋予其机构的法律权力;它是对行动范围的界定。换句话说,两者都指的是政治主权的限制(仅限于国家)和法律主权的扩展(权利、保障、自由和责任的扩大)。
这也是理解法律权力与正当权力之间必要沟通的一种方式。并不是说它来自那里,而是肯定的是,在这种制度建设之后,民主原则[九] 获得了不同寻常的相关性。民主国家作为墨西哥革命(1910 年代)和苏联人民民主(俄罗斯革命)的主题回归:“法律社会化:社会权利和劳工权利”。然而,民主制度中没有权力,也没有无限的权利。人民主权是基于法律和“社会关系和代表”的改进而受到规范的。
人民主权: (i) 指最大限度地行使权力,即政治主权; (ii) 将其添加到所有类型的社会权利中(已经存在的社会权利和可能创建的社会权利——福利国家); (iii) 增加消极自由(更接近古典自由主义); (iv) 它被理解为防止滥用国家或他人权力的保证。
积极自由是自由地做某事。必须正式建立的是与法律观念相关的积极自由。这项权利的行使或享有需要得到具体保障。 (例如,在法国,罢工是一种自由:它不在法规中。但是,作为公民,你要为虐待行为付出代价)。
最后,回到 21 世纪,我们发现自己正处于主权受到威胁的时代,数字主权这一紧迫论点也随之提出。这将发生在第三代民主法治或民主国际法国家的遭遇中,其或多或少具有明显的预测属性。
在 21 世纪的这个时刻,我们不仅要反思这样一种可能性:鉴于独裁、霸权权力的盛行,主权已经是非常遥远的事情了。除此之外,或者伴随着《国王理性》中所包含的确定性的崩溃,作为人类完整性的解放正在经历一些意想不到的挫折——我们的实践需要每天进行校准和审查,作为个人和社会接近的能力并在行动中转变自己的反思。
请记住,实践是将实践(习惯、非自愿或重复的行为)转变为决定性的行动。有意识地实践,克服“通常的态度”和习惯,是应对数字进步或技术滥用的挑战之一。因此,仅仅谴责还不够,还必须发声,让反思变成行动。
*维尼西奥·卡里略·马丁内斯 他是 UFSCar 教育系的教授。除其他书籍外,作者还包括 布尔索纳主义。一些政治法律和心理社会方面 (APGIQ)。 [https://amzn.to/4aBmwH6]
参考文献
阿泽维多,卡约·纳尔逊·沃诺·德。 国家理论:宪法总论。莱姆:哈伯曼,2009。
波比奥,诺贝托。 政府形式理论. 巴西利亚:巴西利亚大学,1985 年。
博丁、让. 共和国六书: 先预定。第一版,圣保罗:Ícone,1 年。
卡诺蒂略,JJG 宪法与宪法理论。里斯本:阿尔梅迪纳,1990 年。
卡诺蒂略,JJG 法律规则。里斯本:格拉迪瓦,1999 年。
达拉里,达尔莫·德·阿布鲁。 国家一般理论要素. 圣保罗:Saraiva,2000 年。
德尔维奇奥,乔治。 国家及其法律渊源。贝洛奥里藏特:Líder,2005。
马尔伯格,雷蒙德·卡雷·德。 国家一般理论。墨西哥城:Facultad de Derecho/UNAM;经济文化基金会,2001。
马基雅维利,尼古拉斯。 王子. 巴西利亚:巴西利亚大学,1979 年。
马克思,卡尔。 前资本主义经济形态. 里约热内卢:Paz e Terra,1991 年。
米兰达、豪尔赫。 宪法手册。第四卷。科英布拉:科英布拉,2000 年。
米兰达、豪尔赫。 宪法历史文本。里斯本:国家出版社 – Casa da Moeda,1990 年。
米兰达、豪尔赫。 国家理论与宪法. 里约热内卢:Forense,2002 年。
耶利内克、格奥尔格. 国家一般理论。墨西哥城:经济文化基金会,2000 年。
霍布斯,托马斯。 利维坦。圣保罗:1983 年 XNUMX 月。
SEVCENKO,尼古拉斯。 文艺复兴时期。圣保罗:当前,1994 年。
《太阳能》,胡安·何塞·德尔(编辑)。 约翰·浮士德博士的历史 – 来自十六世纪的匿名者。西鲁埃拉:马德里,2003 年。
维科,詹巴蒂斯塔。 新科学. 里约热内卢:记录,1999 年。
拉德布鲁赫,古斯塔夫。 法学概论. 圣保罗:Martins Fontes,1999 年。
韦伯,《理性状态》。见:文本选集(Os Pensadores)。圣保罗:1985 年 157 月,第 176 页。 XNUMX-XNUMX。
祖博夫,肖莎娜。 监控资本主义时代:在权力新领域为人类未来而奋斗. 里约热内卢:内在,2020 年。
笔记
[I]的 博比奥(Bobbio,1985,第 95 页)也明确指出,博丁是以其他中世纪法学家为基础的,他们也研究过这个主题:“中世纪法学家、关于法律的评论家 评审团语料库,区分了 '高级认知能力' 和 '无法识别的高级行为’——只有后者才具备主权要求,才能被视为现代意义上的国家”。
[II] 维科(Vico,1999)将是最早处理和命名阶级斗争的人之一,但丁(Dante,1998)将为主权国家树立一座灯塔和安全警告:现代文学中最重要的里程碑是[a] 神曲 作者:但丁·阿利吉耶里 (1265-1321) […]这部作品可能是指导中世纪世界的所有价值观的最完美的综合体 […]但丁在这个神圣和象征性的穿越中的向导是一位来自古代拉丁的异教诗人还有一位卑微、中产阶级、相貌平庸的女士……在穿越地狱和炼狱的过程中,但丁认识了无数他认识的人物,并与他们交谈,这些人物是托斯卡纳近代历史上的名人,以及出现在神圣空间中的人物。具有他尘世生活的所有特征。换句话说,就像乔托笔下的人物一样,他是一个拥有两个世界的人,因为在他总结中世纪文明的同时,他综合了所有将标志着和尊严现代人的困惑(Sevcenko,1994,第 39-41 页)。
[III] “法律本身只能且始终在得到占主导地位的社会意志支持的条件下,确立这种限制,可以说是消极的:与它自己的规范不相容的、来自其他来源的规范,来自于这样一种规范。系统的连贯性和有机统一性始终得以保留”(Del Vecchio,2005,p.56-57)。
[IV] “通过法治,我们必须理解一个国家,在与其臣民的关系中,为了保障个人地位,将自己服从于法律制度,因为它通过一套规则来束缚其与臣民相关的行动。 ,其中一些规定了授予公民的权利,另一些规定了可用于实现国家目标的方式方法:具有限制国家权力共同效果的两类规则使其服从于他们所奉行的法律秩序”(Malberg,2001,第 449-461 页)。
[V] “宪政国家是指基于宪法的国家,该宪法规范其整个组织及其与公民的关系,并倾向于限制权力”(Miranda,2000,第 86 页 - 强调是后加的)。
[六] “社会主义和民主在我们这个时代是一致的,并与所谓的民主法治国家的提议一起制度化:社会主义是克服社会法治国家典型的新资本主义的结果[...]这意味着旧国家法律,没有如果它不再如此,它将不得不成为一个正义国家[……]毫无疑问,正义国家有一个更抽象的含义。只有当我们将民主法治国家今天称为正义国家这一意义上理解时,这两个术语才可以被认为是可以互换的,也就是说,目前看来合法、公平的国家,恰恰是在某些特定历史价值观的作用下实现的。是民主、社会主义、自由与和平”(Díaz,1998,第133-134页)。
[七] “制宪会议确认葡萄牙人民捍卫国家独立、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确立民主基本原则、确保民主法治至上、为社会主义道路铺平道路的决定。社会,尊重葡萄牙人民的意愿,以建设一个更自由、更公平、更兄弟的国家”(序言)。
[八] “法律权力是由法律确立的;合法权力是由法律确立的、在法律上和道德上正确的权力。重要的是要记住,合法性是人民的愿望与权力目标之间的一致性[...]因此,国家权力是合法权力,但又不丧失其政治特征[...]国家是一个抽象的权力实体,一种法律虚构,让人们通过公共代理人(个人)和法律实体感受到它的存在”(Azevedo,2009,第 102-103 页 - 强调是后加的)。
[九] 在民主原则(Canotilho,1990)中,只有在保证可以享有权利的情况下,才存在权利:“自由结社、组织和言论取决于客观特征:i)完全自由; ii) 宣传力度大; iii) 必须体现公益主题; iv) 让政府和国家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Menezes,1998 – 强调部分已添加)。
地球是圆的 有谢谢 致我们的读者和支持者。
帮助我们保持这个想法。
贡献